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浙监刑执〔2023〕23号
|
||||||||
|
||||||||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罪犯周大娒,男,1975年2月2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浙江省瑞安市。因犯诈骗罪经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7月9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止。 现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医学司法鉴定,罪犯周大娒患有严重疾病,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之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罪犯周大娒暂予监外执行。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信息来源: 刑罚执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