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浙监刑执〔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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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监狱罪犯楼钟雨,男,1952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8日以(2020)浙0683刑初4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10月5日起至2023年4月4日止。 现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医学司法鉴定,该犯患有严重疾病,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之规定,我局决定对罪犯楼钟雨暂予监外执行。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信息来源: 刑罚执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