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华监狱“三个同”统筹做好疫情期间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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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了落实好省纪委省监委规范廉政账户管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关要求,省金华监狱以“三个同”方式,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工作。 一、“线下”“线上”同频共振。线上通过电话、监狱政务网、警信通等方式将监狱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实施方案和近期浙江省违规收受礼金典型案例传达到每一个民警职工,明确时间节点。线下下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司法部“六条禁令”和“六个一律”、《浙江省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上交礼品礼金消费卡管理处置办法》等制度规范,在学习后以传阅单上签名确认,确认学习面和个人签名全覆盖。 二、“事先报备”“委托办理”同步实施。因疫情期间封闭管理和封闭备战的民警职工有须要登记上交的礼品,事先填写好登记上交表,通过邮箱报备至监狱纪委,待解除封闭后将礼品上交至纪委监察科。民警职工有须要登记上交现金的,委托亲属或他人上交至“581”廉政账户,交款后,将登记上交表及缴款凭证复印件报备至监狱纪委。 三、“自查自纠”“日常提醒”同向发力。以区域执勤备战为单位,通过专题生活会、谈心交流、谈话函询等形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反思在思想上是否存在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认识不清楚、态度不坚决等问题;深刻检视在工作和生活中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的问题。常态化廉政提醒,坚持对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事前提醒、随机抽查、主动报告,强化日常监督,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成果。 信息来源: 省监狱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