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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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9日至5月1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共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进行了巡视。7月2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先后召开8次局党委会议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会精神和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落实整改,确保全系统上下即知即改、边巡边改,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制定印发《中共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分为三大项11个问题26个具体事项,同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先后4次召开整改工作协调会,加强沟通交流配合,强化跟踪督办问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召开全系统巡视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推动全系统上下整体联动。省属各监狱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相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局党委部署开展全省监狱蹲点大督查和局机关“转作风、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效。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局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6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6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除巡视组移交给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问题线索外,对巡视组反馈给局党委的其它问题线索进行相应处理,共责成4个基层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个人组织处理22人。已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25项,另有1项制度正在办理中。共清退违规发放的考务费43500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和推进监狱工作机制改革要求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监狱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加大工作调研力度。从5月下旬到6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深化监狱工作机制改革、开启新时代监狱工作新征程”大调研活动,摸清工作底数,在总结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示范监狱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 (三)加大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完成湖州市湖州监狱罪犯移交省属管辖等工作,有序推进监狱改革相关任务落地。坚持每月向省司法厅上报改革综合推进情况,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报送示范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继续推进省第四监狱等4家单位的试点工作。 (四)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加强对“五大改造”新格局的理论研究,深入推进罪犯修心教育及修心教育实验基地创建工作,开展“阅读修心年”活动,修订出台《浙江省监狱系统罪犯入监教育工作规定》《浙江省监狱系统罪犯个别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等10个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罪犯改造质量。 二、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够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改进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机制。修订《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作出决策或进行前置研究,体现党的全面领导。 (二)修改党委、省局和董事会“三个规则”。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将局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前置研究程序等相关内容,充实到《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工作规则》《浙江省东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 (三)指导督促省属监狱单位同步整改。将“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纳入监狱党委会决策或进行前置研究作为省局综合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责任制考核。结合全省监狱蹲点大督查活动,组织开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的“回头看”。 三、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思想引领和管控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定期在全系统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作专题报告。局党委与省属各监狱单位党委签订责任书,省属各监狱单位党委分别与党支部,党支部分别与个人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对省长湖监狱党委2017年没有按规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年两次的专题研究的问题,责令省长湖监狱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二)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做好“浙江监狱网”门户网站、“浙江监狱”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开展监狱新闻中心筹建试点工作。加强对民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提升民警新媒体运用、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开展全省监狱系统新闻舆论岗位技能比武活动,举办新闻舆论工作培训班。 (三)大力提升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修订评比表彰工作方案,制定印发《浙江监狱人民警察职业荣誉仪式规范》,开展第三届“最美监狱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制定印发《关于省属监狱系统民警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完善三级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机制,试点研发警(廉)情分析系统,探索建立三色预警体系。在印发实施《省属监狱系统青年民警“扬帆”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举办工作现场推进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年民警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完善青年民警学分制考核评价体系。继续改善民警职业从业环境,积极探索和完善民警职业保障机制,加大关心关怀力度。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会前学习制度,严格把握对照检查材料质量,局党委书记负责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针对性。 (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定下发《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考核细则(试行)》,将“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纳入星级党支部评定标准进行考评,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要求。着手制定局党委班子成员上党课计划,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相应制定上党课计划,将“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纳入星级党支部评定标准进行考评。 五、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机关党委工作。严格执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明确在年初和年中专题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委年度工作情况,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局机关党委增配1名副书记、1名工作人员。 (二)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党支部提升工程,在全系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台账记录。以“党建创新成果”“最佳组织举措”案例申报和“先锋支部”建设等活动为载体,推动支部品牌建设,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设置先行先试工作。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开展党支部业务培训。 (三)规范党费交纳工作。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创新收缴方式,采用手机客户端交纳党费,做到党费交纳记录留痕可查、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有记录。 六、关于“干部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干部管理有关制度。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在系统内工作情况进行摸底了解,201名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执行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回避交流等有关规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局管干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选拔任用局管干部工作流程》《省属监狱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工作实施办法》。 (二)加强干部考察工作。落实推荐提拔干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个人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省属监狱系统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省属监狱系统民警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整合督导、审计、信访、举报等信息,加强对干部平时考核了解。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工作,全面推行局管干部提拔家访制度。 (三)规范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管理。认真落实省属监狱系统干部兼职“零报告”制度,对不符合兼职条件的,已责令辞职32人次、清退违规取酬42.46万元。要求干部在退休谈话前签订《退休干部兼职告知单》,建立健全兼职数据库,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四)规范干部借用工作。制定印发《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处室借用工作人员规定》,对借用在局机关(含直属单位)的22名民警全部清退回原单位上班。推动监狱各级机关规范借用工作,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七、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建立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处理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机制,杜绝以劝退、辞职或提前退休的方式代替纪律处分。建立“一案双报告”机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建立“一案一剖析”工作机制,明确案发单位必须开展案件剖析。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结合局机关机构改革,探索建立适合监狱特色的局内设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推进主体责任履行记事留痕管理,建立监狱单位纪委书记向省局述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省属监狱系统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深化队伍廉政风险智能防控系统的试点开发。部署开展针对“四规范一公开”制度落实、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等三项重点专项监察工作。 (三)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制定下发《省属监狱系统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编制《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梳理自查表》清册,签订《审计整改承诺书》。建立“审计问题清单”预防机制,省局、东联集团公司对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组织实施的全部审计项目进行分析梳理,由各监狱单位开展对照自查。局党委专题听取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工作汇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把执行情况纳入审计评价。 八、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违纪问题仍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接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组织开展全系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着手建立监狱企业业务接待管理规范性制度,对监狱企业业务接待活动进行规范。对省女子监狱商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参与此次接待活动的公司领导、礼品采购经办部门、审核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省乔司监狱业务接待相关问题,配合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进行处理。 (二)纠正违规发放实物、补贴行为。严肃工资纪律和财经纪律,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实行省局对监狱的工资统发,并纳入工资软件统一管理。强化内审和工会经审会对津补贴、工会经费的监督。对省金华监狱违规发放考务费的问题,责令省金华监狱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省金华监狱政治处主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监狱长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考务费共计43500元。对省乔司监狱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开幕式运动服列支渠道不规范问题,及时调整列支渠道,并责令省乔司监狱工会作出书面检查,对省乔司监狱工会办主任、企业财务科长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三)严格规范企业经费使用管理。厘清监狱与监狱企业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深化完善监狱保障机制,着力提高省属监狱系统预算保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开展2次累计60余人次部门预算专题培训,提升各监狱单位参与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推进资产配置预算建设工作,规范资产使用管理行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局机关处级干部培训班,9.6万元培训费在东联集团公司列支的问题,调整由局机关本级培训费预算支出。对省局以培训费名义向各监所(企业)收取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相关费用的问题,经与有关部门协商,2019年起所需经费纳入省局部门预算。对省乔司监狱在星野公司列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数码相机的问题,配合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进行处理。同时要求下属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严格区分行政部门预算与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的使用范围,强化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监狱及监狱企业资产使用管理。 九、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力,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资产管理。全面摸底全系统企业房产出租情况,按照《浙江省东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招标招租流程、出租审批流程,规范企业房产出租行为。修订印发《浙江省属监狱土地管理办法》,建立每年对土地规划执行和土地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机制,将土地管理工作列入监狱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规范省属监狱土地租赁审批、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和经营(包括土地租赁)的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公开挂牌招标土地租赁权,严格规范招投标流程。对湖光饭店续租的问题,省局终止续签合同的工作计划,补缴税后租金收益124万余元,商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租金进行清算,商请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该房产的管理权限。对省长湖监狱副监狱长未履行规定程序,将厂房借给某企业使用的问题,配合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进行处理。 (二)做好生产设备招投标工作。省局开展生产设备采购问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制定落实相关工作制度。组织人员到有关单位学习招投标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对省局层面统筹生产设备采购招投标的谋划工作。监狱企业项目的招标采购参照新修订的《浙江省属监狱系统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对省十里丰监狱在缝纫设备年度供应商采购中,被3家关联企业围标的问题,责令省十里丰监狱进行核查,作出情况说明,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监狱单位举一反三,就同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步整改。 (三)科学设置招标资格条件。建立采购文件审查备案机制,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修订《省属监狱系统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和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长效机制,将采购项目存在“指向性”“倾向性”的扣分条款,纳入责任制考核。对省乔司监狱餐厅外包服务邀请招标中存在“量身定制”嫌疑的问题,省局责令省乔司监狱进行针对性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按规定对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作出扣分处理。同时省局对省属监狱行政后勤服务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 (四)合理发挥资金资产效用。对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用的问题,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尽早产生效用;对已经安排预算待实施的项目建设支出,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审核审批等手续,及时开工建设。对其他可用资金,继续做好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努力提高资金效益。对东联大厦房产空置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招租宣传,加快大厦房屋出租。专题听取关于东联大厦招租工作情况的汇报,加强合同的规范性审查,明确将本届租期统一至2023年6月。 十、关于“从严治警不够有力,少数民警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罪犯家属吃请、收受罪犯家属好处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对发生因界限不清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要求案发单位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四规范一公开”机制。规范罪犯劳动岗位分配、规范罪犯计分考核、规范罪犯分级处遇管理、规范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全方位实施狱务公开。省局将“四规范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省监狱系统蹲点大督查工作的督查重点内容。 十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亲属安排、调动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干部使用管理工作。下发《省属监狱系统关于进一步落实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重申局管干部出现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要及时了解掌握并报局政治部,同时督促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局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系统内有公务员招录,或在系统内发生转任、职务晋升等情况,需及时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二)规范工人招录管理工作。修订出台《省属监狱系统工人管理规定》,明确省属监狱系统参事工人“只减不增”,不再新招。制定印发《浙江省属监狱系统企业合同制工人招录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今后招录的工人为企业合同工,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三)对有关领导将亲属安置在局直属单位,以及为亲属调动工作和备勤房使用等问题,配合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下一步,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将坚持政治建警、党建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监狱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组织分工,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以上率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基层。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省局将持续按照省委巡视办和第八巡视组的要求,对照省属各监狱单位的《整改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监狱系统大督查工作,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跟踪督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将巡视整改的经验做法系统化制度化。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考评,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拓展整改成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局《具体规定》要求,在局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转作风、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计划在省属监狱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建设富有新时代精神的浙江监狱警察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8256840。 邮政信箱:杭州市天目山路110号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邮政编码:310007(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924565119@qq.com。 信息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